第230章 必輸局?劉關張浮虧超39億! (1/7)

第230章 必輸局?劉關張浮虧超3.9億!

當第三方機構代表林奇抵達混沌投資,廖國沛作爲“劉關張團伙”的簽約代表,與葛衛東順利簽下了《山城啤酒借券合同》。

合同簡述爲…

出借方(甲方):滬都混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借券方(乙方):廖國沛。

見證方(丙方):大成律師事務所。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山城啤酒(證券代碼:60××32),共計3000萬股,大寫:叄仟萬股,錨定價格爲元,大寫:陸拾貳元肆角叄分,借出股票的總價值爲億華國幣,大寫:拾捌億柒仟貳佰玖拾萬元。

2,雙方約定,將在2009年10月28日,以山城啤酒當天收盤價進行股票交割,交割日期大寫:貳零零玖年拾月貳拾捌日。

3,借券費率爲年化5%,自實際出借日起按日計息,到期一次性支付。

4,本合同完成簽署後,默認相關股票已經賣出,甲方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億元華國幣,大寫:拾捌億柒仟貳佰玖拾萬元,匯入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由丙方進行監管。

5,本合同完成簽署後,乙方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將8000萬元保證金,大寫捌仟萬元,匯入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由丙方進行監管。

6,抵達交割日前,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若出現異常流出,丙方有權向銀行申請凍結。

7,抵達交割日後,丙方需以山城啤酒當日收盤價,對甲乙雙方的獲利(虧損)進行結算,若一方資金不足以支付結算款,丙方有權賣出擔保證券(期貨)賬戶的股票(期貨),直到資金足夠支付結算款項爲止。

8,擔保證券(期貨)賬戶…

這份合同與其說《借券合同》,不如說《對賭合同》,是以10月28日結束的一場對賭。

雖說張揚沒有在場,但他通過手機通話,以及廖國沛拍攝傳來的圖片,全程參與了合同條款的擬定和最終確認。

無論是葛衛東和宋梓俊會不會把山城啤酒賣掉,張揚都不會在意,只要那億華國幣順利打進監管賬戶就夠了。

“沒有遺漏。”

張揚聲音從桌面手機傳出。

見張揚說沒有遺漏,廖國沛立即拿起自己那份,看向葛衛東和宋梓俊道:“葛總宋總,既然合同已經簽好,那我就不打擾你們了。”

“廖先生,慢走不送。”

“廖先生慢走。”

葛衛東、宋梓俊先後回應。

話音剛落,葛衛東目光看向桌面的諾基亞道:“J先生,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期待我們在現實見面。”

他非常好奇,這個“J先生”到底是甚麼身份,居然出手就是億的借券,而且還那麼自信。

大院子弟?

海外華僑?

都有這個可能。

雖說不知道這位“J先生”的具體身份,但能讓廖國沛認其做大哥,對方顯然不是等閒之輩。

“會有機會的。”

張揚從容回應道。

也就在這時,辦公室門口方向忽然響來敲擊門框的聲音,緊接着是一道低沉且熟悉的男聲。

“還在籤合同?葛總宋總,應該沒打擾到你們吧?”

剎那間。

所有人看向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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