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1章 第31章 雷猛此人 (1/3)

林二找到了吳進才發給他的那個號碼,然後毫不猶豫地撥打了過去。

在此之前,他對這個雷猛沒有半點的瞭解,也不知道對方是做甚麼的。

只知道,吳進才說的有困難可以找這個人。

在等待電話接通的這幾秒無疑是很漫長的。

終於,電話的那頭響起了一個渾厚的聲音:

“喂?哪位?”

林二聽着這中氣十足的聲音猜測對面的這位大概率要麼是從軍要麼就是從警。

“請問是雷猛嗎?我是林二!”

他先自報了一下家門。

如果吳進才提前打過招呼的話,那麼雷猛一定對他的名字不陌生!

雷猛微微錯愕了一下,然後說道:“稍等!”

接着就是沉默。

林二猜想他剛纔應該不是方便說話,所以耐心地等待着。

雷猛大概是過了一分鐘,纔在電話裏說道:

“不好意思,剛纔在開會!”

“我正在市局研究你的協查通告問題!”

對方直言不諱地說道。

這讓林二有點喫驚:敢情他正在研究的就是自己的“通緝”問題啊。

這麼說,寧南市局方面應該是已經得到消息了。

而且他們的速度很快。

剛纔和麥大狀一個照面,到現在關於他的協查通告已經上會了,這中間不過才十幾分鐘的時間。

這種效率……

這也讓林二想起了之前羅洪彬被殺案的時候,新寧的警方的出警速度也是離奇地快!

明眼人都知道這裏面肯定有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卻還是故意被忽略了。

就像現在,張百海的案子,從接到報警到麥大狀趕到現場,再到協查通告,這中間的所有過程都像是被有心人給縮短了。

正常的情況下,林二確實應該要接受寧南警方的調查,但這也不是一定。

總不能因爲人家不配合你的調查,就直接上協查通告吧。

這對於一個個體來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的。

老百姓可不管是協查通告還是啥的,這個告示一經貼出,那就是妥妥的“通緝”了。

在沒有絕對證據的情況下,警方是不能這麼做的。

但是寧南市局都都已經上會了,這就說明有人就是要置他於死地啊。

林二聽雷猛這麼輕描淡寫地說法,不由地苦笑了一下,然後說道:

“多謝雷哥!”

雷猛輕聲笑道:“你怎麼知道我一定會幫你說話?”

當然,雷猛這也就是隨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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