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過人的於海對於金庸的心思可謂是瞭如指掌,他深知金庸對“義子”的關愛猶如親生兒子一般,總是會想盡辦法去成全“義子”的宏偉願望。
正因如此,於海決定與“義父”金庸攜手合作,共同組建明智公司。
在明智公司中,于品海作爲第一大股東,持有 60%的股權,而金庸則通過注資 1.8 億港元的方式,換取了 40%的股權。
不僅如此,于品海還成功地說服了金庸購入南海發展(前身爲南海紡織)50%的股權,爲此金庸出資 1.6 億港元。
柳如煙在回憶完於海的這些過往經歷後,將自己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的現代日報上。
《現代日報》尚未正式面世之前,就已經憑藉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先聲奪人。
詹培忠、俞錚、陸恭蕙、馬榮成、廖瑤珠等 10 多位知名人士紛紛在電視上亮相,爲即將在下日創刊的《現代日報》做廣告。
明報集團這場別開生面的廣告車輪大戰,耗資高達 2000 萬港元,創下了香江傳媒創刊宣傳的新紀錄。
如今再回過頭來看,這無非就是於海的一種宣傳手段而已。
據瞭解,《現代日報》的採編人員總共只有 130 名,其中有一半還是毫無經驗的新手,這與《天天日報》那擁有 300 人規模的資深團隊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
柳如煙還得到了一條重要情報,原來於海在加拿大留學期間的惡跡斑斑。
這個消息讓柳如煙意識到,於海和明報有大麻煩了,這是自己的機會。
於是,她將所有情況都告訴了陳玉蓮,並表示自己會立刻抓住這個機會對明報展開行動。
陳玉蓮得知這些消息後,將它們原原本本地轉達給了王志遠。
王志遠聽完後,不禁哈哈大笑起來:“哈哈,看來如煙對於當初的事情一直都耿耿於懷啊,現在終於讓她等到了這個可以一雪前恥的機會。”
然而,陳玉蓮卻對王志遠的態度有些不滿,她嗔怪:“哼,要不是你當初不肯直接出手幫助如煙,明報又怎麼會落入於海的手中呢?”
王志遠被她這麼一說,有些尷尬地笑了笑,:“哈哈,這不是現在機會來了嘛。而且如煙完全可以先坐山觀虎鬥,等他們兩敗俱傷的時候再出手,豈不是更好?”
其實,王志遠當初也是因爲身在海外,無暇顧及香江這邊的事情,才導致了這樣的局面。
果然不出所料,於海多年前埋下的“地雷”終究還是被人給引爆了。
然而,這顆“地雷”不用柳如煙引爆,自然有人對付於海。
於海這兩年來過於出風頭,報業的各大老闆迫不及待地想要給於海一個狠狠的教訓。
《經濟日報》獨家披露了一則令人震驚的消息:於海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竟然曾經多次觸犯包括偷竊、冒籤支票、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私藏槍支等在內的整整 7 項控罪!
最終,他被判處入獄兩年減一天的刑期。
據傳聞所說,加拿大沙省大學的香江同學本來就寥寥無幾,不會有人曝光他的經歷。
如果於海僅僅只是香江的一名普通職員,那麼《經濟日報》恐怕絕對不會輕易揭露他的“案底”。
但問題就在於,於海並非普通人,他近年來在香江可謂是聲名鵲起,風頭無兩。
也正因如此,這條新聞一經曝光,便如同核爆炸一般,在整個香江引起了軒然大波。
當晚,面對這突如其來的巨大輿論壓力,於海不得不站出來發表聲明。
他承認自己在 20 歲時,也就是 1979 年的短短 3 個月內,確實曾經因爲使用他人的支票和信用卡,涉及金額高達 4600 加元。
以及無牌藏手槍,全部控罪共判刑兩年減一天,但實際服刑 4 個月獲釋。
金庸是在閱讀《經濟日報》時,偶然間看到了這則令他震驚不已的新聞。
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精心挑選的《明報》掌門人於海,竟然會陷入如此大的風波之中。
當初,金庸之所以選擇於海來執掌《明報》,並非僅僅出於個人情感的衝動,而是經過了一番深入的調查和考量。
他對於海的背景和經歷進行了詳細的瞭解,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於氏歷史清白,完全有能力勝任這一重要職位。
然而,現實卻給了金庸一記沉重的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