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紐約曼哈頓。
大通曼哈頓銀行總部大樓,四十七層高級會議室。
落地窗外是曼哈頓林立的摩天大樓和繁忙的街道。
長條形的橡木會議桌旁,坐着林超、埃德塞爾,還有大通曼哈頓和華旗銀行的幾名內核代表。
桌面上擺着十幾份厚厚的法律文檔和商業計劃書。
「福特龍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
林超拿着個商業計劃書,向大家介紹道。
「福特提供品牌授權和全美的經銷網絡。
龍騰提供整套運營模式和風控管理體系。
兩家銀行提供資金池。」
林超報出了早就構思好的股份架構。
「我個人佔股百分之三十五,福特佔百分之三十。
大通曼哈頓佔百分之二十。
華旗佔百分之十五。」
大通曼哈頓的代表馬上提出異議。
「林先生,資金是我們出的。
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太少了。
我們要求至少百分之三十的股權。」
林超搖了搖頭。
「資金是最容易被替代的資源。
華爾街有無數家銀行排隊想把錢放進這個公司裏。
但福特的銷售網絡,和我手裏的運營模式是不可替代的。
百分之二十是底線。
如果大通不同意,可以立刻,我們馬上換一家。」
大通曼哈頓代表一下子不再說話,讓邊上的法務團隊再次審查起合同條款。
「公司運營上面,我希望邀請埃德塞爾擔任首席執行官,負責日常運營。
我將出任董事長,掌控戰略方向。」
林超補充了管理層的人事建議。
談判推進到最後環節,各項條款基本敲定。
林超合上面前的文檔,提出了一個附加條件。
「兩家銀行,需要各向我個人授信一億美元的低息貸款。」
林超看着大通和華旗的代表,語氣平淡得就跟借一美元買個早餐一樣。
「這筆兩億美元的貸款,以我在金融公司百分之三十五的股權作爲擔保。」
大通曼哈頓的運行董事皺起眉頭。
兩億美元不是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