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黴
美人做火鍋底料的時候我在一邊幫着切肉,喫火鍋的時候肉必須切成薄片,越薄越好,薄得放進水裏一燙就熟了最好。本來小狼自告奮勇切肉的,也的確切的很薄,但我一看他用的工具,果斷讓他去擇菜,我自己切肉片。
別人切肉用菜刀,他倒好,切肉用的是狼爪,雖然的確挺鋒利,肉片切得薄如蟬翼,可我想想他或許用那雙爪子殺過人,還是算了。
古人認爲猛獸的利爪有毒,其實不然,猛獸的爪子本身是沒毒的,但古人也沒胡說八道。爪子本身沒毒,可細菌多啊,抓個傷口,傷口妥妥的感染髮炎,古人可不知道甚麼是細菌,於是以爲是中毒了。
小狼雖然是妖人,但他是有妖的形態的,那雙爪子恰好屬於猛獸的爪子。誠然,頂破天也就是喫壞肚子,但誰會沒事找虐啊?
有這麼個前車之鑑,我還讓白姐回去看電視了,白姐的爪子比起小狼只會更厲害,它可是水裏的生物,體型又龐大,百年清潔一次鱗爪就是不錯了。且就算日日清潔,想想地球現在的水質,嘖嘖.......
兩相比較,我還是用菜刀慢慢切肉片了。
費事總比喫壞肚子好。
家裏的幾隻都是大胃王,我片了足足十斤的豬肉,再剁了一隻雞、二十斤羊肉、三十斤牛肉,最後還片了一條魚,這條魚片得我無語,這魚是白姐知道要喫火鍋後弄回來的,甚麼品種我不清楚,我也就認得鯉魚和草魚,但這條肯定不是。
這裏只提一下魚兄的體型,體長......我拿捲尺量了下,從頭到尾,足足五米四。
喵了個咪,淡水魚有這麼大體型的嗎?
這麼點時間白姐你該不會是跑海里去浪了一圈吧?
片魚片得我生不如死,等火鍋做好了,我必須大喫特喫,手都快斷了,必須補償自己,一定要補回來。
魚片了一半,我放下了菜刀揉手腕,手腕感覺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揉着,一隻骨節分明的修長大手將菜刀拿了起來片。
我瞅向塵寰。“你會用菜刀?”
塵寰反問:“爲甚麼不會用?”
我道:“感覺菜刀是人用的,至少做膾這種料理,必須是人。”而你不是人。
在我的記憶裏,生長於雷澤時,妖魔鬼怪都是生食,君族倒是不生食,但......那料理跟原始人一個水平線,烤肉與燉肉,再不就是肉脯。
膾這種精細的東西,君族少有人喫,嫌麻煩,而且膾都是生食,最多就是拌點醬,腥味不輕。
一個雷球下去,甚麼肉都熟了,但弄成片,技術難度太高。
用菜刀?
呃,那你先得了解一件事,雷澤是洪荒時代隔離出來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着原始風貌。
甚麼時代的風貌?
換算成人類的歷史的話,應該是石器時代。
阿父,我錯了。
沒出雷澤,我覺得你是個健全的殘廢,出了雷澤,我真心同情你,你一個享受慣了科技文明帶來的便宜的現代人被丟到一個羣魔亂舞的石器時代,沒死就已經是個奇蹟了。
我不該歧視你,你不是殘廢,你只是天下第一號的倒黴蛋。
在我腦子裏想東想西的時候,塵寰道:“我並非生而非人。”
我一愣,對啊,半妖那是生而非人,但塵寰是妖人,而妖人是有妖族血統,但本質還是人族的人修煉妖族功法後產生的一種不人不妖的存在。
既然並非生而非人,那麼說明他曾經也是個人。
不過放着好好的人不當來當一個不人不妖的中間產物,也不知道塵寰是遭遇了甚麼事。
妖人的壽命雖然比人長,但妖人之路根本走不到頭,哪怕是半妖,有朝一日也未必不能步雲登仙(歷史上真有),甚至成神(雖然從未聽說過)。
然而妖人,理科天才兼文科白癡去報考着重培養文科生的學校,雖然痛苦,但死記硬背的話也不是不能畢業。但一個人去修妖族的功法,從一開始就走的是岔路,就算換個神人來也不可能走到終點。
人與妖的生理是一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