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少。」
阿文將文件袋裏的東西倒在桌上。
十幾張黑白照片,還有一份手繪的路線圖。
第一張照片是一輛黑色皇冠轎車的特寫,車牌號「BKA 392」清晰可見。
第二張是一個穿着便衣的男人正從車窗裏接過信封。
雖然只拍到了側臉,但依然能夠看清長相。
「這個人查到了嗎?」
林超拿起那張側臉照,放在燈下細看。
「查到了。」阿文聲音低沉。
「這傢伙叫張耀文,九龍交通部的總督察。
那輛皇冠車掛在一個叫興貿貿易的皮包公司名下,但實際用戶就是他。
背後指使交警針對我們抄牌的多半也是他。」
林超放下照片。
總督察,這個級別夠分量了。
「錢的去向呢?」
阿文指着最後一張照片。
那是「聚誠財務公司」的招牌。
「所有的規費最後都彙集到了這裏。
我查了這家公司的底,法人代表是個叫陳大富的爛仔,但他只是個頂包的。
實際控制人是14K德字堆的閻王德。」
阿文頓了頓,繼續說道。
「我在那棟樓對面的天台蹲了一天。
他們每天下午三點準時關門,會有押款車把現金運走。」
「運去哪?」
「渣打銀行九龍分行。」
林超眯起眼睛。
這一套流程很專業。
黑錢進財務公司,通過虛假的合同洗一遍,變成合法的還款,再存入銀行。
而海外會有人將對應的錢存入指定的離岸帳戶中。
就算廉政公署查到了張耀文收錢的照片,沒有銀行帳戶,沒有財務公司的帳本證據,也很難把他釘死。
尤其是現在這種敏感時期,沒有鐵證,律政司不會輕易批捕一個督察。
「我要這個公司的真實帳本。」
「是,我馬上安排。」
阿文推門離開,房間裏再次恢復了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