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踢館? (1/3)

第十二章九山王·踢館?

出了門,連這條街都還沒出就被人給襲擊了。

靠,就算老孃出門沒看黃曆也不至於這麼衰吧?

一邊就地一滾躲過了攻擊,一邊掏符,躲過攻擊後我不由去看是哪個王八蛋偷襲老孃,還是挑在白梅街的街口偷襲,這是踢館還是踢館?

雷電轟鳴亂閃,耀眼灼目,能將人的眼睛生生灼瞎,但不包括我,君族人對雷電天生有親和力,除非是劫雷,否則這世上鮮有雷電能夠將君族如何。

至於雷光,天知道君族的眼睛是甚麼構造,反正我直視雷電不會受到任何傷害。

雖然因爲太亮而導致視線有點模糊,但我還是辨認出了裏頭那個嗷嗷叫的傢伙是一隻鬼。

不過這鬼也真是奇葩,鬼的身上很少會有甚麼味道,給人的感覺一直都是一個字:冷。

這隻鬼不止有股腥臭難聞的氣味,還跟一下子打開了數百斤存放臭魚爛蝦的密封罐似的,簡直是折磨嗅覺啊,揉了揉,奈何氣味的傳播不由人的意志決定,我怎麼揉鼻子它還是往我鼻子裏鑽。

不過,這鬼的好像在哪聽說過,但時間太過久遠,一時半會想不起來。

算了,想不起來就先不想了,先把鬼收拾了再說。

得虧之前考慮到小姑父受傷的原因不簡單特別帶上了一大包的符紙,此時此刻,雷符與火符一沓一沓的甩出,天雷地火,專克鬼,很快就揍得鬼嗷嗷叫。

老鬼大抵也沒想到這世上會有我這麼奇葩的人,隨手帶着一大包符紙,甩符紙跟甩廢紙似的。

老鬼很快被我揍得滿地找牙,一個勁的求饒。

我這瞅了瞅,好像真的沒甚麼反抗能力了,便問:“誰讓你來對付我的?”

大部分的鬼很少主動害人,除非你正好是它仇家,比如之前那位女明星,她雖然死得挺慘,但初識時一直徘徊在死亡的地方,直到見到害死自己的人時纔開始害人。

不過也有特殊情況,比如養鬼,人族絕對是這世上最有想象力的種族,養鬼,把同類用殘酷的方法殺害,再養鬼以幫自己謀利。這種事若是放在雷澤,肯定處以極刑,灰飛煙滅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種。但在人族,被發現了頂多一死,靈魂去地府報道,只要沒被打入地獄,或打入地獄後運氣好,仍會有輪迴的機會。而被養鬼術士養了的那些鬼卻在被煉製時便失去了再世爲人的希望,註定永世不得超生。

君族沒有律法,確切說,洪荒時代就是一個沒有任何律法的存在,真要說有的話,那第一條鐵律就是:血親復仇。

你既然殘害同族讓同族永世不得超生,那麼你憑甚麼有資格再入輪迴?來,我讓你也永世不得超生,否則多不公平?

非同族之間如此殘害人的,血親復仇的對象會擴大,得殺了兇手全家纔夠,更有甚者,不少種族之間發起的種族滅絕戰爭的最初的時候都是因爲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洪荒時代弱肉強食,不是血脈相連的同族,你把人殺了,再蘸醬料吃了,這沒甚麼。弱肉強食,你強,它弱,那你餓了喫它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你殺之前還那麼多玩法,那就犯忌諱了。

舉個例子好了,曾有個人用花樣百出的法子折磨死了一個種族的族人,再用那充滿怨毒的靈魂煉製了一件陰毒的法寶,自此橫行一方。

很久以後那個種族別的族人偶爾見識了那人如何用法寶,詭異的覺得法寶的材質瞅着有那麼點奇怪?

再然後,那人連同他的種族都被殺乾淨了。

養鬼甚麼的和洪荒時代發生的那一出悲劇的源頭沒甚麼兩樣,不過,害人者與被害者都是人族,因此不會發生種族屠殺這種事。不過,或許就是因爲犯錯的成本太低,所以這種事屢禁不止。

這隻鬼生猛異常,天雷地火收拾了小半個小時才跪,妥妥的是有人刻意養出來的。

“沒人派我來,我是來挑戰你的。”

猜錯了?

我:“.......你挑戰我?那我怎麼沒看到戰書?”

一直沒碰到,我都快忘了非人界還有一種特立獨行的繼承法——挑戰。

一座山頭有一個主人,某日你看上了,遞上一封戰書,砍翻原主人,那麼你就合理合情合法的繼承這座山頭及其上所有產業。

別問我這是哪門子的合情合理合法,古往今來一直如此不是嗎?

如魏晉時期,五胡亂花,胡人將漢族給趕跑了,所以華夏黃河流域的主人便從漢族換成了胡人。還有武王伐紂,姬發把帝辛給懟死了,因此天下共主的位置就換成了他和他的子孫。

不過,非人生物比較“文明”,武王伐紂與五胡亂華都是趁其不備,而非人界,都會先下戰書。

啥?拒絕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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